丈夫怒燒婚外情妻子被判處無期
近日,這起因破碎婚姻誘發(fā)的故意殺人案在阜陽中院審結,丈夫因構成故意殺人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案發(fā)
銀行宿舍冒出濃煙
2006年9月24日下午2時20分許,阜陽市潁泉區(qū)某銀行支行院內東側二樓,傳出女子呼救聲。兩名保安循聲,看到二樓冒出濃煙,急忙跑上樓去救人。
兩人在二樓北頭,看到該行保衛(wèi)科班長郭陽濤的妻子譚英躺在門口地上,胳膊、臉上都脫皮了,郭陽濤站在旁邊,兩只手都爛了,褲腿也被燒。此時室內仍在冒煙,幾分鐘后消防車、急救車趕到,火被撲滅,郭陽濤、譚英被送至附近的醫(yī)院救治。
同年9月26日晚8時許,譚英因重度燒傷經搶救無效死亡。案件發(fā)生后,警方介入調查,并對治療期間的郭陽濤采取監(jiān)視居住措施,后郭陽濤傷情好轉后潛逃外地。2008年9月11日,警方將郭陽濤抓獲。
婚變
妻子打工有外遇
郭陽濤出生于河南省上蔡縣農村,9歲時跟隨改嫁的母親,來到阜南縣王店鄉(xiāng)。 1999年11月應聘為阜陽市保安公司合同工,被派往潁泉區(qū)某銀行支行保衛(wèi)科擔任保安員,不久被提為班長。郭陽濤與譚英同歲,2002年雙方步入婚姻殿堂。郭陽濤并未嫌棄妻子系再婚且有一個女兒,夫妻感情很好,當年,兩人有了一個兒子。
單位將二樓空閑的房屋,臨時安排給郭陽濤全家居住。為解決生活上的困難,譚英又在單位門前臨街處擺上雜貨攤點,經營香煙等日常用品。 2005年9月,譚英覺得擺煙攤掙錢少,與郭陽濤商量后決定到外地闖闖。郭陽濤雖不愿意,可最終也未能攔住執(zhí)意外出的妻子。
由于郭陽濤的母親及繼父長期在浙江杭州一帶從事廢品回收,譚英便去那里打工,可以得到照應。譚英到杭州后,被當?shù)亟洜I一家棋牌室的老板袁某留下,兩人隨后發(fā)展到同居,繼而,譚英不愿回阜陽與郭陽濤過日子,袁某也勸她盡早與郭陽濤離婚后與其結合。譚英決心與郭陽濤一刀兩斷。
絕望
拒絕妻子30萬分手費
妻子有了外遇,與丈夫的聯(lián)系越來越少,最后干脆關閉了手機。 2006年7月份,離家快一年的譚英回家了,她要與郭陽濤離婚。
據(jù)郭陽濤后來交代,他不嫌棄妻子有了女兒后跟自己,已經被親戚們嘲笑了,不能容忍妻子的這種行為。經與袁某商量,譚英開出30萬分手費給郭陽濤,未獲同意。
郭陽濤有寫日記的習慣,他在2006年9月13日的日記里寫到:“晚上和老婆談心。愛與恨糾纏不休。一個人在這個夜里,孤單真的難以入睡。數(shù)著給你的傷悲,看我流淚你頭也不回,傷了我的心,你怎么去面對,只希望你給我一次機會。 ”但是,隨著夫妻雙方矛盾的升級,郭陽濤想讓譚英給他一次機會的希望更加渺茫。
郭陽濤感到絕望,又寫下遺書:親愛的老婆、兒子、女兒、爸媽等所有關心我的人,等我哪一天不幸離開這個世界,你們都不要為我難過。我既然選擇這條路,是我自己選的,與我老婆沒關系,我以死來證明我對她的愛。人活著為了什么呢,追求什么呢……五年的夫妻就要面臨破碎……
譚英看到了郭陽濤所寫的這封“遺書”,不僅沒有被感動,反而成了用來刺激郭陽濤的話柄。
焚妻
一把火點燃兩個人
2006年9月24日,譚英再次提出離婚,兩人發(fā)生爭吵。郭陽濤不愿讓小孩看到他們吵架,安排孩子們到樓下玩。
據(jù)郭陽濤交代,此時,遠在杭州的袁某又給譚英打來電話發(fā)來短信,更讓他生氣。隨后,郭陽濤將放在屋內平時積攢的裝在塑料桶中的汽油拿出來,并把屋門插上,先將汽油倒在自己腰部以下,后將桶里的汽油澆到譚英胸部及身上,并拿出打火機威脅要點火兩人同歸于盡。
按郭陽濤的說法,當時開始只是想以此嚇唬譚英,讓她回心轉意,不再要求離婚?纱藭r的譚英不僅沒有讓步,反而上前爭奪郭手中的打火機。在爭奪過程中,郭陽濤將兩人身上的汽油點燃。
經法醫(yī)鑒定,郭陽濤被燒傷面積為49%;譚英被燒傷面積為66%,其面部、頸部、雙上肢、雙手、胸腹部、背部、臀部、雙下肢均被燒得面目全非,兩天后死亡。郭陽濤治傷期間,因經濟困難被送到離其家較近的縣城醫(yī)院繼續(xù)治療,并被警方采取監(jiān)視居住。后因無力繼續(xù)治療和康復,他從醫(yī)院私自出走,直至后來被抓獲歸案。
判刑
岳父母要求不追究女婿
2009年4月19日,郭陽濤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。該案庭審期間,郭陽濤當庭辯解稱自己拿汽油是為了自焚,譚英身上的汽油是她自己倒的,且系倆人在爭奪打火機時點燃,認為自己不構成故意殺人罪。其辯護人也認為郭陽濤沒有殺害其妻譚英的動機,譚英自倒汽油,著火后,郭陽濤積極施救,故郭的行為應系過失致人死亡,同時,譚英的父母也要求不追究郭陽濤的刑事責任,故應對其從輕處罰。但庭審中公訴人出示的譚英死亡前所作陳述,證明了汽油是郭陽濤倒的。
阜陽中院經對該案審理認為,郭陽濤雖有對被害人施救行為,但其犯罪行為已經實施完畢,客觀上未能阻止被害人死亡結果發(fā)生,其行為依法構成故意殺人罪。鑒于本案案發(fā)系由被害人譚英婚外情引起,故可對郭陽濤酌情從輕處罰。(文中被害人為化名)